license experimental viewers 實驗性和舊版檢視器的許可條款

spacedesk 實驗性和舊版檢視器的許可條款

適用於 spacedesk 實驗版和舊版檢視器的 spacedesk Multimonitor 軟體的一般授權條款和使用條件

SPACEDESK是用於虛擬圖形適配器和螢幕的多顯示器應用程式(以下簡稱:“spacedesk軟體”)。要使用該軟體,必須下載 spacedesk 驅動程式軟體(以下簡稱:“spacedesk Driver”)和 spacedesk Experimental Viewer 或 Legacy Viewer(以下簡稱:“spacedesk Viewer”)。 spacedesk Driver 和 spacedesk Viewer 可以從 https://www.spacedesk.net 免費下載 spacedesk Driver 和 spacedesk Viewer 可以免費用於商業和非商業目的。非商業用途還包括將spacedesk軟體用於學術目的。

1. 締約方及適用範圍

1.1. 以下使用條款適用於以下範圍 datronicsoft Technology GmbH (達tronicsoft 技術有限公司) Pröllstr. 22 86157 奧格斯堡 / 德國 由其董事總經理Marcel Rüdinger(以下簡稱“提供者”)以及將spacedesk軟體用於商業或非商業目的的相應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代表。使用條款規定了將spacedesk Driver和spacedesk Viewer 用於商業和非商業私人目的。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這些規定也適用於未來的版本(補丁、更新和升級)。 如果個人使用通過 https://www.spacedesk.net 提供的服務的特殊條件與以下服務有所不同,則將在網站的適當位置註明。在每種情況下,特殊使用條款應另外適用。 1.2. 以下使用條款適用於spacedesk軟體的使用。使用者或其他合同合作夥伴的一般條款和條件的適用不包括在內。使用者或其他合同合作夥伴的偏離、衝突或補充的一般條款和條件只有在供應商明確同意其有效性的情況下才成為合同的一部分。

2. 合同標的

2.1 SPACEDESK 是用於虛擬圖形適配器和螢幕的多顯示器應用程式。要使用該軟體,您需要下載spacedesk驅動程式和spacedesk Viewer。spacedesk Driver 和 spacedesk Viewer 可以從 https://www.spacedesk.net/ 免費下載 2.2 提供者應提供免費使用spacedesk軟體的選項。 2.3 提供者允許將spacedesk軟體免費用於商業和非商業目的。 2.4 在這些情況下,沒有永久使用的權利。供應商保留終止免費使用spacedesk軟體或限制和調整免費版本功能範圍的權利。(參見第 6 節)。 2.5 提供者保留自行決定提供補丁、更新和升級的權利,除非根據保修義務提供。

3. 合同的訂立

通過使用者免費下載spacedesk Viewer或spacedesk Driver,供應商與使用者之間簽訂了合同,允許使用者將軟體用於商業和非商業目的。

4. 使用權

4.1 供應商授予使用者非排他性、不可轉讓的使用權,根據本第 4.1 節和第 4.2 節第 2 和第 3 段的規定,在內容方面受到限制,並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spacedesk 軟體。不允許再許可。使用者僅有權在§§ 69d para. 3, 69e UrhG(德國版權法)的條件下複製和反編譯軟體。 對於spacedesk軟體的商業和非商業用途,根據第6節的規定,使用者被授予的使用權,使用期限限制在合同期限內。 4.2. 買方無權出租、再許可、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複製、公開提供或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提供spacedesk軟體。從這個意義上講,第三方不包括使用者業務運營中的員工和用戶為確保預期用途而僱用的人員。

5. 使用費

使用“spacedesk Viewer”是免費的。

6. 合同的期限和終止

合同將在spacedesk Driver 中顯示的到期日期自動結束,無需單獨終止。spacedesk 驅動程式的到期日期顯示在「spacedesk 驅動程式控制台」中。

7. 保修

只有在欺詐性地隱瞞法律缺陷或欺詐性地隱瞞所提供的spacedesk軟體中的缺陷時,供應商才應對缺陷負責。

8. 責任

8.1. 除非本使用條款(包括以下規定)中另有規定,否則如果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和非合同義務,供應商應承擔責任。 8.2. 在故意和重大過失的情況下,無論法律依據如何,供應商都應對基於過錯的責任範圍內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簡單的疏忽的情況下,提供者只應在遵守法定責任限制(例如,注意自身事務、微不足道的違反義務)的情況下承擔以下責任:
  • (1) 因生命、肢體或健康受到傷害而造成的損害,
  • (2) 對於因違反基本合同義務而造成的損害(該義務的履行首先使合同的正確執行成為可能,並且合同夥伴經常依賴並可能依賴其遵守;)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提供者的責任僅限於對可預見的、通常發生的損害的賠償。

9. 法律選擇和管轄地

9.1. 本使用條款以及供應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使用合同產生的合同關係應受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但不包括國際統一法,特別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9.2. 如果合同夥伴是《德國商法典》所指的商人、公法規定的法律實體或公法規定的特別基金,則因使用合同(包括本使用條款)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所有爭議的排他性(也是國際)管轄地應為奧格斯堡。 9.3. 如果使用者在合同訂立時是德國的住所或慣常居民,並且在供應商提起訴訟時已遷出德國,或者此時他的住所或慣常居住地未知,則所有爭議的管轄地應為公司在奧格斯堡的註冊辦事處。

10. 最後條款

10.1. 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這也適用於放棄此書面形式要求。 10.2. 雙方的其他條款和條件不適用於本合同。即使此類條款和條件沒有明確矛盾,這也應適用。 10.3. 如果本使用條款的任何條款全部或部分無效,則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法律有效性。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特此同意,無效條款應由盡可能接近無效條款經濟目的的有效條款取代。這同樣適用於協定中的任何漏洞。